最高罚5000元!广东立法禁止电动车上楼,“以换代充”模式加速渗透
2022-06-29 15:23
来源: 深圳商报

最高罚5000元!广东立法禁止电动车上楼,“以换代充”模式加速渗透

人工智能朗读: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记者了解到,在安全管理趋严背景下,“换电”市场被广泛看好,继在配送员群体中得到广泛使用后,也正加速向社区普通居民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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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楼”最高罚5000元

近年来,便捷的电动车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不规范的充电行为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据国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最新数据,2022年第一季度共接报各类交通工具火灾1.9万起,同比去年上升8.8%,其中电动自行车火灾3777起,同比上升35.9%,均高于交通工具火灾的平均增幅。

为减少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全国多地陆续出台多项法规,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新修订的《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如果违反会有什么后果?

《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或者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