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
2022-06-24 10:53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最高检发布以打击新型毒品犯罪为主题的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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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2022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定,现将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50—153号)作为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新型毒品犯罪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

(检例第150号)

【关键词】

贩卖、制造毒品罪国家管制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品含量涉毒资产查处

【要旨】

行为人利用未列入国家管制的化学品为原料,生产、销售含有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的食品,明知该成分毒品属性的,应当认定为贩卖、制造毒品罪。检察机关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审查毒品含量,依法准确适用刑罚。对于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及其孳息、收益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男,1979年出生,原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

2016年,被告人王某明知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γ-羟丁酸可以由当时尚未被国家列管的化学品γ-丁内酯(2021年被列管为易制毒化学品)通过特定方法生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购进γ-丁内酯,添加香精制成混合液体,委托广东某公司(另案处理)为混合液体粘贴“果味香精CD123”的商品标签,交由广东另一公司(另案处理)按其配方和加工方法制成“咔哇氿”饮料。王某通过四川某公司将饮料销往多地娱乐场所。至案发,共销售“咔哇氿”饮料52355件(24瓶/件,275ml/瓶),销售金额人民币1158万余元。

2017年9月9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当场查获“咔哇氿”饮料720余件,后追回售出的18505件。经鉴定,“果味香精CD123”“咔哇氿”饮料中均检出γ-羟丁酸成分,含量分别为2000-44000μg/ml、80.3-7358μg/ml。

[编辑:周浩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