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广东下月起施行!
2022-06-11 10:42
来源: 南方日报

事关电动车,广东下月起施行!

人工智能朗读:

家有电动车的看过来!

今年7月1日起

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将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办法》

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

并提出相应要求

《实施办法》规定了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车,或者为其充电

《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针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

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

《实施办法》明确,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配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或者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无法设置或者改造的,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