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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龙华区2022年“媒体+”系列交流活动等)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龙华区2022年“媒体+”系列交流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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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2022年“媒体+”系列交流活动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3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的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6联系方式单位名称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详细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项目经办人 刘莉联系方式 23338130资料收集邮箱 563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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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2022年“媒体+”系列交流活动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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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2022年“媒体+”系列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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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龙华区成立五周年来,各项事业灿然跃升,“数字龙华、都市核心”形象深入人心,这都离不开各级各类媒体对龙华区宣传事业的关心与支持。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关系,巩固、扩大龙华区媒体“朋友圈”,拟委托专业机构于2022年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媒体交流活动。

具体需求:

(1)结合全区中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交流活动时间与主题,原则上全年需组织召开不少于4场交流活动。

(2)根据交流活动主题,邀请相应的媒体负责人、各行各业人士、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场交流活动参与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确有需要可适当放宽人数限制。

(3)每场交流活动均需结合当期主题及当前宣传重点等,策划活动方案,并提前租赁或预约场地、准备物资、安排车辆等,根据每个交流活动主题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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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的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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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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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三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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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庆路广电文创产业园2栋4楼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项目经办人:刘莉

联系方式:23338130

资料收集邮箱:56316171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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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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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龙华区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系列活动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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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龙华区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

系列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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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龙华区2022年“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系列活动项目重点包括以下两项活动内容:

(一)“学习强国”主题知识竞赛:包括整体活动组织策划,主题展布置,比赛环节设置(含比赛规则制定、人员组织、主持、礼仪、评委等),现场布置(含活动物料、奖品礼品、比赛设备等),视频制作(含暖场视频、决赛队伍介绍视频、活动总结视频等不少于5个),活动宣传(含图文及视频报道、各级媒体平台推送等)等;

(二)“学习强国进万家”系列活动:包括整体活动组织策划(需全年组织安排全区各社区工作站开展活动并安排人员跟进),实地参观(需组织一次不少于半天的参观活动),活动物料(含横幅、立式展架、宣传单页等),设备采购(含“强国机”、幕布等),视频制作(不少于1个活动短视频),活动宣传等。

具体需求:

(1)合作期间运营服务商需建立专业运营团队,要求项目服务人员需要具备较高政治敏感性和沟通协调能力。

(2)运营服务商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3人,且全部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习强国”平台运营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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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报纸出版许可证;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6)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7)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4

采购项目预算

5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四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3)、(6)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6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湖美术馆副楼3、4楼

项目经办人:邹小姐

联系方式:0755—21015209

资料收集邮箱:694985195@qq.com

7

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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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就风雨同舟 同心战“疫”文明防疫主题活动项目,采用网上公开选取供应商提供服务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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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风雨同舟 同心战“疫”文明防疫主题活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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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近期,疫情形势较为紧张,为发挥市民“主人翁”精神,有效预防疫情的社会面传播,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自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拟开展“风雨同舟 同心战疫”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加强市民防疫知识培训,引导市民形成文明健康生活习惯,激发市民主动参与防疫志愿服务热情,助力全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具体需求:

开展文明宣传劝导活动,对科学防疫知识进行宣传,在公共场所劝导市民遵守“一米线”等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参与防疫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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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以上且在经营活动中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物资和专业技能;

(5)提供能独立完成本次项目资质证明材料(合作过的合同及项目现场能体现承办单位的照片);

(6)本项目对于一个法人多家公司进行投递资料,只承认一家供应商符合要求,超出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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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预算

5

投递资质材料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递,采用电子资料文件;

(2)投递截止时间,自“深圳龙华融媒发布”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布之日起,五日之内为有效投递,逾期视为无效;

(3)投递资料要求:文件中第四点供应商资格要求(1)、(3)、(5)项盖章后扫描件即可;

(4)投递资料确认方式,以有效日期内发送符合供应商要求资质材料到指定邮箱即可(备注:XX项目+公司全称+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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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沿河路10号观湖美术馆副楼3、4楼

项目经办人:杨小姐

联系方式:0755—21036970

资料收集邮箱:11407623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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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方式

投诉受理人:史先生、郭小姐、温小姐

投诉受理电话:23338052、23338180

投诉受理邮箱:LHXCBJDXZ@163.com

内容来源 | 龙华区委宣传部

编辑 | 曾家祺 杨维易

责编 | 陶倩

审核 | 李世钊

统筹制作 | 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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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8号)

3月10日深圳新增11例病例,在隔离观察的密接者和重点区域筛查中发现

解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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