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致信开展违规业务提供虚假文件 深圳金融局开出40万元罚单
2022-01-04 14:0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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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诚致信开展违规业务提供虚假文件 深圳金融局开出40万元罚单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月4日讯 (记者 汤莎)2022年1月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金融局”)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规定,就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致信”)对监管机构提供虚假文件案公开发布处罚决定,对其处以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针对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市金融局对辖内个别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施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深圳市中诚致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市金融局提交了部分虚假业务合同等文件资料。通过行政调查,市金融局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了交叉比对和审核,对业务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并征求了有关方意见、开展了专家论证,经法定程序后,最终决定对该公司作出4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市金融局承接“7+4”地方金融业态监管职责以来,不断夯实监管基础,完善监管制度框架,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行业监管规范,并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今年6月,我局开展了涉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依法对多家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采取监管约谈、责令改正、暂停部分业务等措施,严防经营性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市金融局新闻发言人表示。

在对中诚致信开展现场检查期间,市金融局发现该公司与某小贷公司合作开展债权转让业务。在进一步核实业务情况中,市金融局通过中诚致信提供的相关业务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资料,并对该小贷公司实施了延伸检查。经交叉比对两家公司提供的材料,认定中诚致信提交的《借款合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等材料中有部分为虚假文件,并且其资金最终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影响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效性。

“中诚致信与小贷公司开展的部分‘债权转让’业务实质属于法规禁止事项,其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的方式,误导监管部门,用以隐瞒其业务实质,违反了《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市金融局向记者表示。

市金融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后续该局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一是将持续加强监管震慑,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问题“零容忍”,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二是不断完善监管法规制度,推动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形成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有序退出等全流程制度体系;三是进一步提升事中监管能力,推动监管评级,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制定黑白名单制度,推动监管联络员制度与监管信息科技建设,提升监管前瞻性、灵敏性、精准性,守住风险防范及合规的第一道防线。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