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在行动,生态文明伴我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1-12-03 20:4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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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在行动,生态文明伴我行”,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对广大社会群众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2021年12月3日下午,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在罗湖区金展国际珠宝广场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主题为“弘扬宪法在行动,生态文明伴我行”。活动利用金展国际珠宝广场的LED大屏,全时段滚动播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自行制作的宪法宣传及生态文明电子海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也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活动现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准备了一份丰富的“宪法大礼包”。参与活动的市民可收获宪法单行本、宪法宣传折页、学习宪法知识;参与宪法问答游戏,获得精美礼品。此外,来自广东深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在现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活动紧紧围绕学宪法、讲宪法,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的宗旨,内涵丰富、形式多样,吸引了市民朋友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

编辑 姚静霞 审核 谭凤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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