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孤儿认定实现“跨省通办” 深圳成功办理广东首例,河南籍女童领到生活保障金
2021-11-30 07:1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事实孤儿认定实现“跨省通办” 深圳成功办理广东首例,河南籍女童领到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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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3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业务实现“跨省通办”!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市民政局和河南省禹州市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利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为长期居住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的河南省禹州市籍未成年人小丽(化名)办理了“跨省通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审批业务,这是广东首例“跨省通办”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业务。

资料图。

小丽的户籍在河南省禹州市范坡镇,她从小随父母亲来到深圳市,靠父母打工维持生活。母亲于2008年死亡,父亲2009年至今服刑在押,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小丽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此后,小丽由叔叔(监护人)抚养,与叔叔、爷爷一同生活。今年8月底,小丽的叔叔向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咨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相关问题,沙井街道工作人员耐心详细地解释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提报的材料;申请材料收集齐全后,立即按程序要求,通过信息系统“跨省通办”向小丽户籍地推送申请信息和材料;同时,与小丽户籍地民政部门积极沟通,及时通报业务受理进展情况。9月30日,广东省首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经“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审核通过。10月起,小丽即领到由禹州市民政部门发放的每月950元的生活保障金。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就是通俗讲的“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八种情形之一的儿童。据统计,目前深圳市的孤儿有670余名,像小丽一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160余名。

6月30日,广东省开始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监护人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等申请人可向全国范围内任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由户籍地民政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市民政局提醒,如大家身边出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他们正陷入困境,急需要社会的帮助,请拿起电话拨打深圳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资源转6,将24小时为全市有需要的儿童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