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法院大鹏法庭荣获“最美法庭”
2021-11-28 10:37
来源: 深圳晚报

龙岗法院大鹏法庭荣获“最美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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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28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最美人民法庭”和“最美基层法官”的评选活动,经过逐级推选、媒体宣传、网络投票等环节,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从全省417个人民法庭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省10个“最美人民法庭”。

2020年6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大鹏法庭加挂环境资源法庭牌子,集中管辖深圳市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所产生的执行案件,是广东省首个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的专门化法庭。

自环境资源法庭成立以来,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稳步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行为,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职责,不断推进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截至目前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418宗,裁定准予执行金额超过5000万元。

在杨某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结合深圳海洋生态环境的特点,采取在大鹏湾海域种植珊瑚的措施,开创深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先例;针对代履行实施及费用追缴规定不具体的问题,曾向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司法建议,推动深圳市出台首份实施代履行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执法领域代履行实施办法》。近期,大鹏法庭(环境资源法庭)申报的“保护野生动物、拒绝异类宠物”深圳方案,更是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