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教育培训“霸王条款”你遇到过吗?专家点评意见来了
2021-11-27 11:1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这些教育培训“霸王条款”你遇到过吗?专家点评意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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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27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何泳)“课程一经出售,概不退款”“乙方有权调整网络课程的任课教师”“非乙方原因导致服务中断,乙方不承担责任”这些教育培训合同“霸王条款”您遇到过吗?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领域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最新公布教育培训合同中的典型“霸王条款”专家点评意见。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3月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开展重点行业消费调查,联合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校外培训领域合同 “霸王条款”,重点针对开展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在内的校外培训机构所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同时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霸王条款”集中讨论,对典型条款进行点评,并向社会公布。

对经营者涉嫌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所使用的“霸王条款”逾期不修改且拒不停止使用的机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充分借助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委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开展格式条款专家点评,来自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消委会、深圳大学、律师事务所等专家以及深圳市场监管局、市标准院等相关负责同志共同研究、讨论条款存在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霸王条款”是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通称。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内容及条款。根据我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合同格式条款条例》等法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有关责任、加重消费者有关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权利意识和风险意识,一旦遇到“霸王条款”应果断拒绝并要求修改,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