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引热议
2021-11-25 11:40
来源: 金羊网

广东拟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引热议

人工智能朗读:

专家声音

如何让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各行其道、实现人车分流?记者留意到,送审修改稿中在电动自行车通行规则以及非机动车道设置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那么,这些条款对于实现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各行其道”是否有帮助呢?对此,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和法律专家。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副秘书长巫立东:

保障电动自行车路权的同时,更要保障行人的路权

我认为,“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是非常有必要写进条例的,因为这个条例不仅仅要保障电动自行车的路权,同时也更加应该要保障行人的路权。

对于如何解决电动自行车和行人“抢道”的问题,我主要是从以下三方面来考虑:一是道路资源不足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应该要多想办法去解决此问题,也就是说让电动自行车有路可以走;二是保障道路通畅的问题。现在有些路段本来是有非机动车道的,但是却被很多障碍物给挡住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车主进行引导,如引导车主下车去推行或者临时借用一下人行道。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多点研究一些办法来保障非机动车道的道路畅通;三是宣传教育问题。对于这种“人车抢道”的现象,我认为宣传教育可能会比罚款等其他方式更有效。

广东盈隆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王学堂:

无机动车道路段应考虑允许电动自行车借道人行道

如果规定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但是又没有设置非机动车车道给它们来行驶,电动自行车确实会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地。我认为,允许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上借道,并对其要求做到合理避让行人,可能是目前来说比较可行的办法。

当然,我们还是主张行人和电动自行车要分道行驶、各行其道。但是,在现有的非机动车道路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我认为只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电动自行车选择在人行道上借道行驶是不存在问题的。因为单独划一个非机动车道不是太现实,特别是在老城区。同时,我们还要强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素质,在人行道上借道行驶时,应该要做到“车让人”,而不能是“人让车”。

此外,我们要通过教育、通过法律的规制作用,让大多数人更尊重法制。当电动自行车与行人发生碰撞时,使用人以及雇佣使用人的平台和企业都应该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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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今广州中心城区非机动车道总里程增幅超38%

为解决道路交通中存在的机非混行、人车混行、电动自行车抢道等问题,目前广州不少的区已经开始因地制宜地探索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机非分离、非机动车道的建设。

记者从广州黄埔发布了解到,今年,黄埔区推进机非分离改造,累计改造、新建非机动车道10.8千米,相续探索出3种形式:

一是安装隔离护栏。对于普通道路,将车行道进行“瘦身”,通过安装隔离护栏,实现机非分离、车辆各行其道。目前,已经在香雪八路、青年路、珠江北路、丹水坑路等10个路段推广,相继完成非机动车道约8700米;

二是路面下沉式改造。在景观大道上,通过标高调整绿道下沉15-20厘米,把原先和人行道共板的绿道下沉,与车行道平齐,并铺设沥青、做好非机动车道标识、指示牌。专道专行,有效解决了之前人车混行,磕碰频发、人行道上骑行颠簸不适等问题。目前,在九龙大道何棠下段、九佛墟段改造下沉式非机动车道2100米。

三是调整道路微循环。考虑黄埔港片区道路受宽度不足等因素影响,通过将局部道路双向通行调整为单向,并增设非机动车道的模式,构建区域交通微循环系统。目前,在这些单向通行路段,虽然机动车道有所缩减,但车道通行效率却明显提升。

记者还从广州天河发布获悉,天河猎德街临江大道与海清路交会口路面上也设置了人车分离“斑马线”,原本人行斑马线旁新画上了自行车道标志线,非机动车过斑马线有了“专用道”。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11月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年来,广州城市交通方式结构有较大改变,慢行系统仍在发展完善。中心城区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主次干路总里程由2016年的700公里增加至现在的967公里,增幅超过38%,中心城区划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容量也超过了68万辆。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