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机构终于为41名会员退钱了 福田法院成功调解健身服务合同纠纷
2021-11-23 07:48
来源: 深圳晚报

健身机构终于为41名会员退钱了 福田法院成功调解健身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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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1月23日讯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日前,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41件涉及同一家健身机构的服务合同纠纷,民事审判二庭(速裁庭)张凌炜法官和法官助理张咪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努力在保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和力促健身机构恢复运营之间取得平衡,最终以调解的方式促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双赢的良好局面。

健身机构“跑路”

消费者退费难

2019年8月,原告李某等41人在某健身机构办理了3年的会员卡,金额为3680元,还纷纷购买了私教课程。2020年初,某健身机构也受疫情影响,于当年4月突然宣布关店并不再提供任何服务。

接到闭店通知后,李某等人要求健身机构退还剩余课程费共计19.3万元,但健身机构态度强硬,拒不退款,多次催退无果后,无奈将运营该健身机构的四家公司诉至福田法院。

被告方接连注销

送达诉讼材料“查无此人”

在案件送达初期,承办法官发现被告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相继注销,随即依法追加两被告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作为本系列案共同被告。然而在后续送达中,除被告某丙公司外,其他被告均下落不明。据此,本系列案需依法进行公告送达,案件将进入更长的诉讼阶段。承办法官积极与各方沟通联系,希望从调解入手,促成矛盾双方握手言和。经沟通,原告方和被告某丙公司均表示愿意调解。

当天,原告方代表和被告某丙公司代表来到福田法院,就退款金额、退款方式进行面对面协商。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被告某丙公司退还李某等41人剩余课程费用共计18.8万元,10天内一次性付款。

几日后被告某丙公司以贷款没有通过审核为由,请求于2022年1月底之前分3期付清所有款项,原告方不同意,并十分气愤。

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法官“不放弃”

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秉持着“不放弃”的信念,数次沟通,原告方作出让步,同意被告某丙公司提出的分期付款方案。

承办法官最终想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原告方撤回对其他被告的起诉,增加保证人对某丙公司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在调解协议中增加违约条款。这样一来,原告方可以尽早拿到退款,被告方也能减少损失,尽快走出经营困境。上述方案获得了原告方和被告某丙公司的一致认可。

收到原告方对其他被告的撤诉申请后,承办法官于2021年9月17日组织各方通过移动微法院进行在线调解,对退费金额、退费方式等情况进行确认。调解结束后,各方在深圳移动微法院签署调解笔录,法官助理随后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成功为当事人送达调解书。至此,本系列案以调解的方式圆满结案,让市民切切实实感受到福田法院工作的高效与便民。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