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经营质量安全阳光执法行动走进光明区,商家未提供食盐进货凭证
2021-10-29 17:3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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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经营质量安全阳光执法行动走进光明区,商家未提供食盐进货凭证

深圳市疾控中心专家张锦周:亚硝酸盐潜在危害大市民应尽量少食用或不食用

本期执法行动中,深圳市疾控中心专家张锦周针对市民较为关注的亚硝酸盐相关问题进行了知识科普。“亚硝酸盐是亚硝酸的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的是亚硝酸钠。在我国,它(亚硝酸盐)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人体接触亚硝酸盐的途径主要是由饮用水、食品通过消化道所致。亚硝酸盐对人体健康的损害作用包括了急性中毒、慢性中毒、‘三致’(致突变、致癌、致畸胎)、变态反应等,如果机体一次性大剂量(300-500毫克)接触亚硝酸盐的话,就可以引起急性中毒,严重者可出现昏迷甚至死亡;如果机体长期而少量接触亚硝酸盐,很可能会有致癌作用。”张锦周向记者介绍道。

当问及如何预防亚硝酸盐引起的损害时,他表示,首先,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把亚硝酸盐作为食品添加剂进行使用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次,市民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蔬菜应尽量在新鲜时吃掉,避免蔬菜贮存太久产生亚硝酸盐;不吃腐烂的蔬菜;不吃刚腌制不久的蔬菜(至少需腌制15天以上才能食用);尽量少吃含有亚硝酸盐的食品;不吃滥用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避免用“苦井水”烹煮饭菜。

[编辑: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