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11名区议员分批宣誓,拒绝出席或宣誓无效将丧失资格
2021-09-08 07:20
来源: 中国新闻网

香港211名区议员分批宣誓,拒绝出席或宣誓无效将丧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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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网2021年9月7日讯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月7日表示,香港将首次进行区议员宣誓工作,特区政府会安排现时211名区议员分成四批进行宣誓,首场港岛区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9月10日举行。

当日,林郑月娥在出席行政会议前于香港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陪同出席。

林郑月娥表示,《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2021年5月21日于香港刊宪生效,香港公职人员包括区议员须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除去已辞职或因其他理由丧失议席的区议员,现时香港第六届区议会有211名区议员须宣誓。

林郑月娥指出,她已按照香港法例《宣誓及声明条例》授权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担任区议员宣誓监誓人,并由徐英伟向在任区议员发出宣誓仪式邀请函。区议员将分四批宣誓,首批为港岛区区议员,仪式于9月10日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拒绝出席将丧失区议员资格。

她还表示,为确保宣誓人真诚而庄重地宣誓,宣誓的区议员须逐一在国旗、区旗前宣读誓言,并遵守宣誓仪式和场合的相关规定。宣誓仪式后,特区政府将尽快通知宣誓有效者可以继续担任区议员;若宣誓令特区政府有怀疑、不能完全信赖和接纳区议员是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有关区议员有机会作出申述,监誓人会再作判断,并在需要时寻求法律意见,若最终决定宣誓无效,有关人士将实时丧失区议员资格。

徐英伟表示,区议员宣誓是否符合要求,可参照《宣誓及声明条例》和相关的正、负面清单。为落实香港基本法第104条和香港国安法关于公职人员宣誓的规定,维护香港特区宪制秩序、进一步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特区政府会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如有牵涉违法行为,有需要的话,特区政府会转介个案予执法机构跟进。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