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企业合规深圳模式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今日揭牌
2021-07-29 16:39
来源: 深圳新闻网
人工智能朗读:

探索企业合规深圳模式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今日揭牌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29日讯(记者 童小晋 张玲 实习生 陈美静 通讯员 孟广军)为统筹推进深圳检察机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7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于当日揭牌,一批“企业合规讲师团”特聘讲师获颁聘书。

记者了解到,2020年3月,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被纳入第一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企业合规改革成功积累了实践经验。今年3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整体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为广东省唯一两级院均纳入试点的地区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介绍说,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中央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进“大合规”建设、致力打造合规示范区的政策机遇,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努力探索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深圳样本、贡献深圳方案。

记者了解到,”五个一“体现在:

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合规工作机构。市检察院设立企业合规办公室,实行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统筹全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开展。

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机制。事前,分批次、大规模对全市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培训,加强企业犯罪事前预防工作;事中,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进入诉讼中的涉案企业,提供精准合规指引,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事后,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对案件已办结且有合规必要的企业,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

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市检察院印发了《深圳市检察机关企业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会同市司法局、市工商联等出台了《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及第三方监控人管理暂行规定》,通过这两个文件,明确了企业合规的工作程序,建立了有深圳特色的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和第三方监控人制度,搭建起了企业合规工作基本制度框架。

办理并发布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余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法经营、重大责任事故、销售假药等罪名。结合办案实际,检察机关将建立企业合规案例库,为办案提供参考。目前,已精选出首批8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发布。

成立一支企业合规讲师团。讲师团由检察官和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组成,其中48名检察官担任讲师,7名专家学者、资深律师担任特聘讲师,对全市有需求的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同时,针对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刑事风险,编纂一套企业合规教材,配套讲师团使用,目前已编纂完成3本,下一步还将分门别类继续推出。


推进会现场为企业合规讲师团特聘讲师颁发聘书。


深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勇表示,市工商联将在今后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中形成联动机制。

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整合多方资源,承担建立第三方监控人名录库、第三方监控人选任等相关任务,积极配合市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要求,深圳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勇于担当,大胆作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双区建设”再闯新路、再立新功。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健对深圳检察机关的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寄语深圳检察机关依法、有序、规范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好本次会议的成果,继续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把最高检赋予的这项改革任务落实好,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供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希望深圳检察机关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示范和借鉴,为深圳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现场。


[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