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深圳电动自行车新规执行,罚款200元不如买个头盔
2021-07-22 17:1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8月1日深圳电动自行车新规执行,罚款200元不如买个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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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7月2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文 杨浩瀚/图)7月22日,深圳交警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自行车违法劝导活动,执勤警力现场对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劝导,进一步提高市民对不佩戴头盔将处罚规定的知晓度。同时,记者了解到,8月1日起《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后,交警部门也将设置执法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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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30分许,记者了到新洲莲花路口,路口有不少警力手持宣传单张执勤。不一会,一名身穿蓝色短袖的男子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过程中并未佩戴安全头盔,交警立即上前教育劝导,男子表示自己不是有意不佩戴头的,由于早上出门比较匆忙就将头盔忘家里了,并保证以后上路骑行一定会注意戴好安全头盔和认真学习遵守交规。

记者在路口观察发现,大多数驾驶员能够佩戴安全头盔;有的人虽然戴了头盔,但是佩戴不规范,绑带没有系;还有的人跟交警玩起了游戏,远远的看到交警之后才慌忙的把放在车篮里的头盔戴上。而对于没有佩戴头盔的被交警拦下来的人,也有各种理由,要迟到忘戴了、买小了戴不了正在重新买、下雨浇湿了还没干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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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规定》对骑行人的骑行行为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和法律责任。其中,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驾驶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附载儿童的,应当确保乘坐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以往,对于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并没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交警部门仅是对驾驶员进行警告、教育。“有些不自觉的驾驶人,他就认为我不戴头盔,你也不能拿我怎么样,也不能处罚我,现在有规定了,我们就可以依规处罚。”福田交警大队香蜜湖中队一级警长李奕亮介绍,“8月1日起新规实施后,我们还有一个执法过渡期,人性化执法,希望在此期间让市民更多的了解新规,没有买头盔的也要尽快准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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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一顶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半盔的价格普遍在100-200元。也就是说,与其抱有侥幸心理等到被交警罚款200元才买头盔,不如现在就把头盔买回来戴起来,把佩戴头盔视作安全骑行的第一步,并养成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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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涉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可以看到,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交警部门提醒,头盔必须正确佩戴才能起作用,正确佩戴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购买头盔前,先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要水平,如果头盔前仰如法保护前额位置,如果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且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将调节器、卡扣系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在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是比较安全又舒适的佩戴方法。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