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调增6.7亿元公共预算支出用于疫情防控及改善民生
2021-06-29 16:08
来源: 宝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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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调增6.7亿元公共预算支出用于疫情防控及改善民生

6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三次会议。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29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王悦 通讯员 徐维娜  刘安邦)6月28日下午,宝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三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审议相关报告和议案,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主持召开会议,副主任李献荣、毛伍元、欧瑞志、赵俊平、苏喜金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区长梁敏华、李懿,区监委委员龚文波,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冠明,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审议《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工作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学法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岩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莫雅娴分享了学习《反家庭暴力法》的心得体会,她从对家庭暴力的认识、预防和处置三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反家庭暴力法》的有关规定。《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标志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会议要求,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进一步加强对《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水平,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推动《反家庭暴力法》在我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把开展《反家庭暴力法》执法检查列为今年民生领域的重要监督议题,并成立了专项执法检查组。今年3月至6月,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联动检查、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按照履行强制报告责任、接到报案后处置、对家暴受害人救助、反家庭暴力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等主题,对宝安区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宝安敢于探索、勇于创新,迅速搭建起反家暴工作体系,实现了“六个率先”,社会氛围也日渐浓厚,但与法律法规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宝安的反家庭暴力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为此,执法检查组提出了6个方面19条意见建议,推动我区反家庭暴力工作实现“有法必依”。

与会的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分别提出了高度关注受家庭暴力影响的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有关部门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认知度、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队伍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好反家庭暴力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定期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等意见建议。

宝安区调整预算助力全区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等工作

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宝安区2021年财政综合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今年1月至5月,宝安区财政综合预算收入299.0亿元,完成预算的50.2%;财政综合预算支出231.7亿元,完成预算的41.8%。本次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出可使用财力6.7亿元,调整出的资金将用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城市管理提升、公立医院运营等项目。

会议指出,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及新冠疫情有所反复等因素影响,宝安区经济发展仍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税收收入增长形势和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仍不容乐观。为积极应对疫情和国内外局势变化带来的影响,切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有力保障区委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挖掘收入潜力,争取到了一定的债务额度,用于水污染治理和公立医院建设,缓解了我区刚性项目支出压力。本次预算调整是按照《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进行调整的,合法合理,予以批准。

审议宝安区2020年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紧扣区委工作重点和实际,会议依法听取和审议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宝安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有关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在“十三五”期间尤其是2020年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较好地完成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成效,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双区”先锋样板城区建设提供了较好的生态环境保障;与此同时,宝安区仍然存在PM2.5平均浓度等指标与全市水平相比有差距、水环境治理成效不够稳定、土壤污染修复和污染风险防控任务依然艰巨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决落实先行示范区关于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要求,全面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成果,确保全面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接受了王危辞去宝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会议决定任命曾国辉为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代杰、罗宇锋、刘文钦为宝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石岩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免去林晓銮、何伟东、叶志宇等同志的有关职务。

[编辑:贺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