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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线丨试用期和实习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法律热线丨试用期和实习期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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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法律热线第53期一试用期与实习期的概念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而且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为了解答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工对劳动法规与政策的认识,增强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引导职工理性维权,宝安区总工会特推出“法律热线”专栏。

法律热线第53期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概念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不是劳动关系建立的必备内容。

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学生在实习期与实习单位并不成立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01

身份不同

试用期内的只能是劳动者,而实习期内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

相关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02

期限不同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能设试用期;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而且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实习期:基于双方之间的约定,可以自行约定时长。

03

权利义务不同

试用期: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义务适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比如双方要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用人单位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

实习期:单位与实习学生之间构成雇佣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权利义务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不受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限制。

04

工资规定不同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期:没有最低工资的限制,可由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进行约定确认。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习期结束留在公司上班,实习期是否算入工龄?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而实习期的在校生与实习单位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属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而“工龄”属于劳动法里的规定,所以一般情况下,实习期是不计算在工龄里的

实习期过后能否安排试用期?

实习期的在校生与实习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因此实习期与试用期是完全不同的。实习期后,双方只要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约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律师总结】

实践中,在校生实习后可能会面临被实习单位留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的结果不仅是身份上的变化,相应的权利义务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在校生应学会辨识“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及相关规定,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实习单位决定留用实习生的,也应遵循《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勿踩踏法律的红线,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及损失。

※本期法律观点由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阎虹宇律师指导,张琛琪实习律师撰写。

阎虹宇 13590243121

宝安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律师

擅长处理劳动合同、民商事经济纠纷,在企业用工制度完善、用工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处理工作经验。

张琛琪 18617079216

广东新本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宝安工会原创出品,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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