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在疫苗接种点使用假身份证被行政拘留
2021-06-15 20:15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一女子在疫苗接种点使用假身份证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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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6月15日讯 (深圳特区报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向佳佳)近日,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玉塘街道一新冠疫苗接种点报警称,一名女子在使用身份证登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她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怀疑使用假身份证。在民警询问下,李某(女,47岁)承认自己使用的是假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李某曾在惠州一工地工作,因嫌工作累、收入低,一直想找一份轻松点的活儿。2020年8月,李某在工地上遇到了一名陌生男子,打听到一工地在招开吊笼的工人后,跃跃欲试。然而,根据应聘要求,李某学历不够,不符合条件。

正当李某犯难时,这名男子伸出“援手”称,可以帮李某办理假身份证。为了能应聘上这份工作,李某接受了男子的“帮助”。半个月后,男子将做好的假身份证给李某。李某拿着伪造的身份证应聘上了心仪的工作。因害怕被工地的同事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李某在后续的生活和工作中一直使用这张假身份证。

目前,李某因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关于假证来源,警方在进一步深挖中。

光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居民身份证是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证件之一,使用伪造身份证不仅会给自己带来很多麻烦,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购假”“用假”以身试法。

201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