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天候执行不打烊!南山法院“执行110”备勤组工作初见成效
2021-05-07 14:13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全天候执行不打烊!南山法院“执行110”备勤组工作初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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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5月7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田语壮)自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南山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安排,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动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3月17日,南山法院成立“执行110”备勤组,并建立24小时值班运行机制。“执行110”备勤组,即申请执行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财产线索,可直接拨打“执行110”热线电话19168577110,“执行110”备勤组确认财产线索属实有效后,将第一时间组成“执行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警察”的专项行动小组,直达现场,精准实施执行任务。

截至目前,“执行110”备勤组运转良好,行动迅速、配合严密、执行有力,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民忧。

违反财产申报制度——拘!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运输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经核查发现,在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也未按照财产申报制度的要求按期如实申报财产,故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处罚。

4月20日上午,“执行110”备勤组收到被执行人行踪线索后,妥善协调、果断出击,于当晚7时成功抓获被执行人王某,并依法将其送押至南山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

法定代表人拒不配合履行行为义务——拘!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深圳市某茂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督促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规定的义务。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形,其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遂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15日的措施。

4月21日,“执行110”备勤组在收到案件材料和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踪线索后,迅速组织警力,于当天下午成功将被执行人深圳市某茂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送押至南山拘留所。

欠债不还名下轿车照常开——扣!

申请执行人董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居间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在生效判决指定期限内未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董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法官核查后发现,在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后,被执行人未按照财产申报制度的要求按期如实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名下有一辆名牌小轿车。

4月22日晚,申请执行人董某称其在南山区某小区附近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轿车,请求法院尽快扣押该车辆以实现其债权。“执行110”备勤组迅速联系承办法官,确认该车辆确为被执行人陈某名下车辆后,迅速制定扣车方案,安排布控警力,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陈某名下的轿车。

24小时待命,让执行加速度

“执行110”备勤组由执行法官、司法警察和专职后勤保障人员组成,实行“5+2”、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形成了快速响应、快速出击的执行机制,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

主要职能包括:接受群众执行财产线索举报、实施司法拘留、扣押、搜查、清场等强制性执行事项;负责与公安、边检等部门的对接工作,跟进办案进度,接收公安边检等部门控制的人、车等。

成立一个多月以来,“执行110”备勤组处理案件6宗,执行司法拘留4人,扣押车辆3辆,切实提升了执行“利剑”对老赖的震慑作用,维护了司法权威,捍卫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利益。

南山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到执行工作中去,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定不移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标题《“执行110”,全天候执行不打烊!南山法院“执行110”备勤组工作初见成效》)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