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突出钢板成伤人“利器”,车辆驾驶人及车主都被刑拘!
2021-04-29 07:30
来源: 深圳交警权威发布
人工智能朗读:

货车突出钢板成伤人“利器”,车辆驾驶人及车主都被刑拘!

货车载物超长、超高、超载等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这类交通违法,交警一直采取严查的态度,但总有人不惜违法上路,殊不知,一次违规载货,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事故

详情

2021年4月2日8时30分许,黄某舜驾驶粤B****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准备前往玉翠新村安装玻璃门,当黄某舜驾驶货车在东环一路景乐南区62栋通道由西往东倒车进入东环一路时,车厢所载超长不锈钢板(超出车厢0.76米)与驾驶两轮电动车在东环一路北往南右侧车道行驶的李某城颈部发生割碰,事故造成李某城当场死亡。

现场视频 >>>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做好现场处置及相关善后工作

办案民警现场对肇事司机黄某舜

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酒精吹气结果为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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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龙华区东环一路景乐南区62栋通道处,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事发路段为单向三车道,单车道宽3.55米,该路段设有标志标线,路面性质为沥青。事发白天,视线良好,路面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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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属情况

经调查发现,事故发生前,黄某舜所驾驶的粤B****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车主为王某松,王某松作为实际车辆管理人,负责车辆管理和驾驶员指派。

涉事货车

经过深度调查,发现王某松在此次事故中明知道订单中的不锈钢板长度(2.68米、2.71米、3.4米)超过粤B****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车厢所能承载的长度(2.55米),仍然交代工人将超长的货物搬运至粤B****H号轻型仓栅式货车上面,王某未对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监管,存在监督管理缺位。

随后,货车驾驶员黄某舜直接倒车进入城市干道导致该事故发生。

货车倒车过程中发生事故

锋利的不锈钢板超出车身,行驶在路上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管理者及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前,都未能及时处置整改,结果……悲剧发生。

事故原因

主要原因:黄某舜违反装载规定,运载货物超长车辆,在倒车时未察明车辆后方的交通情况,是导致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

间接原因:王某松明知车辆运载不锈钢钢板超长,其仍指令其员工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活动,违反了刑法和道交法的相关规定。


涉事货车

事故有关责任人处理

黄某舜,系粤B****H车辆驾驶员。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于4月4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王某松,系实际车辆管理人及店主。明知货物超长情况下仍指令其员工从事道路交通运输活动,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于4月15日,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货车超高、超长、超载等都将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超限载货危害大,听蜀黍一句劝,千万别让祸从“货”起,骑行电动车上路也务必,遵守“一戴两不”。

深圳交警将继续加强整治,严查严处超限载货车辆。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防范风险,既是为他人也是为自己!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