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后车厢,看到满车玫瑰
是惊喜!是浪漫!
但要是打开后车厢
看到的是一名壮汉……
是惊吓!是危险!
近日,早高峰期间,深圳坪山交警在坪山区海关路口执勤时,一辆普通小型客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透过车窗,交警发现车内人头攒动,存在超员的嫌疑,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检查。
拉开车门,映入眼帘的便是
挤在后座的四位壮汉
仔细一看,发现
狭窄的后车厢竟还藏着一人
(没错,就是文章开头的那位)
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
实载7人,超员2人
目前,深圳交警已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俗话说:“一个萝卜一个坑”
那若是“坑少萝卜多”怎么办?
有人选择这样做
▼
提起车辆超员,大家总有借口
“都是家人,挤一挤!”
“小孩子没关系的!”
……
但你知道
车辆超员的危害有多大吗?
一、使车辆不稳定
超员超载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增加行车时的不稳定性;同时载重越多,惯性越大,制动距离延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二、容易爆胎、失控
严重超员超载情况下,轮胎易因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爆胎,导致失控侧翻等事故。
三、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超员超载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四、无座乘员最危险
超员的部分乘客没有安全带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将比其他人员更易受伤,且受伤程度更严重。
因超员导致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场面令人心悸
为了减少此类交通安全隐患
深圳交通违法处罚条例中早有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重、中型载货汽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机动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的,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对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
(二)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对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五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三)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一百的,对驾驶人处三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八千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五千元罚款;
(四)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一百以上的,对驾驶人处五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对车辆所有人处一万元罚款,对车辆使用单位或者个人处二万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按照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加倍处罚,并对车辆所属和使用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针对载客车辆违法超员的行为
一直以来,深圳交警都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请广大驾驶员及乘客切勿心存侥幸。
危及生命的重量,多一个都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