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方向、最高1亿奖励……深圳2021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项目奖励开始申报啦!
2021-04-18 15:5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八大方向、最高1亿奖励……深圳2021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项目奖励开始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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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4月18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吴亚男)深圳企业注意啦!零售额有增长、在深开设首店、新设深圳销售公司……符合相应条件统统有奖励。

近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1年消费提升扶持计划促进经济稳增长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1年促消费提升扶持计划消费增长项目(奖励类)的通知》 以及《关于申报2021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项目的通知》,奖励项目涵盖八大奖励方向,单个企业最高奖励达1000万元。符合相关条件的深圳企业可于4月15日至27日进行网络填报,纸质材料同步提交,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八大奖励方向包含以下项目】

零售额(营业额)增长奖励项目,批发零售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年度零售额(营业额)每增长1亿元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二手车经销商”奖励项目,对二手车经销商企业实现的商品零售额按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5000万元;

“新零售”奖励项目,对企业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量部分按0.5%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零售龙头企业”奖励项目,对新迁入企业商品零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亿元,不重复享受总部企业落户和当年度商品零售额增长奖励。

“壮大小微企业”奖励项目,对新纳入“四上”统计的企业(个体户)年度每贡献1000万元商品零售额给予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上限200万元;

“大型零售企业品牌店”奖励项目,对国际品牌、本土自主品牌企业在深圳开设的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分情况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

“批发零售龙头企业采购中心”奖励项目,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龙头企业在深圳设立的采购中心2020年度采购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制造业企业销售公司”项目,对制造业企业2020年在深圳新设立的销售公司年度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上限为1000万元。

注意:以上各类零售额奖励类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