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在深正式实施 深圳人的生活会有哪些变化?
2021-03-04 08:17
来源: 深圳商报

全国首部个人破产条例在深正式实施 深圳人的生活会有哪些变化?

人工智能朗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4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2021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个人破产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将对深圳人的财产、经营、债务、创业、个人信用、婚姻家庭等诸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

“重新开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蒋阳兵认为,这是一部宽容失败、鼓励创业的法规。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为创业者提供“社会保险”,让创业者再无后顾之忧,“重新开始”的理念也让债务人更懂得诚实守信的可贵。

广东省律协破产与清算专委会主任、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合伙人卢林介绍,根据《条例》,进入个人破产流程后,会有破产管理人专门负责调查和处理,大大降低了个人处理成本,也节省了社会总成本。个人破产制度对债务人终身追责,并通过设置破产重整、和解等程序,鼓励债务人积极筹钱,引入增量资金帮助还债,促进债务人复权,很好地保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条例还明确深圳建立个人破产登记制度,将依法向社会公开个人破产相关信息,方便相关债权人查询。

个人信用将比金钱更昂贵

卢律师表示,对债务人而言,个人破产制度不是为了惩罚,而是通过流程来帮助其清偿债务。申请个人破产者和有钱不给的“老赖”不同,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将有机会东山再起。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甄别哪些是“老赖”,一经发现终身不免责。

作为“诚实债务人”应在申请个人破产时如实申报财产清单、提供财产豁免清单,不能避重就轻或有所隐瞒;需配合清算义务,及时提供相应资料;在失权期间需遵守破产法规相关规定。据悉,个人破产制度与个人征信体系相连接,不如实申报的债务人将会被追责。“严重恶意失实的话可能会面临个人信用的‘社会性死亡’,寸步难行!条例实施后,个人信用比金钱更昂贵。”卢林表示。

深刻影响婚姻家庭财富规划

深圳律协民事法律专委会主任、婚姻家事资深律师杜芹表示,《条例》实施后,申请个人破产,需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申报配偶、未成年子女等人的财产收入。个人破产受理后,配偶、子女等需配合调查和分配。配偶及前配偶债务的清偿顺位排在普通债权人的后面。同时还需注意,法院作出限制决定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配偶不配合调查、包庇、转移财产、明知申请破产仍索要财产等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债务是个人破产的诱因。杜律师提醒,市民在借钱给他人或作担保时,应谨慎做好“尽职调查”,审查借款人的信用,千万别感情用事。夫妻一方要借款时,要考虑清楚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