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十大举措 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
2021-02-09 19:44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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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十大举措 全力建设海上安全示范区

记者:今年预计有很多市民留在深圳过年,去东部游玩将会成为市民重要选择,在确保东部水上休闲活动安全方面,海事部门会有哪些举措?

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黄怀深:在确保春节期间市民水上休闲活动安全上,我们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部署安排:

一是提早研判部署。我们将根据往年的历史数据、今年留深过年的政策安排以及春节期间的气象预报信息,及早分析研判辖区水上休闲观光活动的态势,及早谋划部署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监管资源和监管措施,努力为留深过年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我们将持续督促游艇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要求彻底整改存在问题,形成有效管理闭环;督促相关船舶的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高度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持续强化恶劣天气预警预控,切实做好防范冬季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防抗工作,防止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

三是严格安全监管。节前,我们已经对游艇、休闲旅游船舶等从事休闲观光活动的船舶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防止这些船舶“带病出航”;春运期间,我们将着力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驾驶、超载人定额、不遵守禁限航规定、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积极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四是强化协同联动。目前,东部海滨的水上活动,有的涉及交通运输、有的涉及文体旅游、有的涉及渔业捕捞、有的融合多种业态,我们将强化与相关涉海单位协调联动,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推动健全完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职责,促进我市滨海休闲旅游业健康发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结合宣贯春运工作要求,以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双进”为抓手,力促水上休闲活动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求有关企业、船舶高度关注气象信息和海事部门发布的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进出港报告、开航前自查等制度。

深圳海事局法规规范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黄怀深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