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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新规加大预付费监管
预付费模式,可以说是校外培训机构跑路、家长遭遇退费难的重要原因,其实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出台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新年伊始,多地教育主管部门在“3个月红线”的基础上,对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费用的情况出台新政,对培训机构资金使用情况细化管理。
安徽合肥: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系统上线
今年1月1日,合肥市教育局会同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服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提供家长查询、机构预警等功能,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学员预缴费资金进行监管,滚动拨付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费,对预缴费账户内的大额资金异动情况及时报告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
按照要求,该服务系统自培训机构开课起计时,银行按协议约定和培训进度将预缴费账户中相应课程预缴费划拨至校外培训机构指定的结算账户。校外培训机构的预缴费账户中最低余额,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培训规模、教学点数量以及年检等情况进行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