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高档小区,自己开公司 却在超市盗窃23次 被判6个月
2021-01-22 07:59
来源: 深圳晚报

女子住高档小区,自己开公司 却在超市盗窃23次 被判6个月

人工智能朗读:

原标题:一女子在超市盗窃23次被判6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22日讯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张建国)深圳一女子住豪宅开公司,却接连在盒马鲜生超市实施盗窃23次,最多的一次盗窃商品价值991.9元,最少的一次仅5.41元。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该宗超市盗窃案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杨某表示认罪认罚。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20年3月31日开始,杨某在盒马鲜生龙岗区龙翔店超市内,以购物不付款或部分付款的方式,盗窃商品价值共计5200余元。2020年7月6日,杨某又到该超市实施盗窃时被工作人员抓个正着。经查,三个多月时间里,杨某先后到该超市作案共计23次。

庭审时,当法官询问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无意见、是否认罪时,杨某辩解称“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意见,不知道自己有无盗窃,要看一下视频”。法庭现场播放超市自助收银监控录像,3月31日21时许,杨某首次在该超市选装了两大袋商品,价值一千多元,仅仅买单130多元,未买单商品多达16种,包括黑虎虾、泰国金枕榴莲、活鲍鱼、三文鱼排、酱香牛肉等价格较高商品;4月2日录像显示,杨某又选装了两大袋商品,仅买单80多元,未买单商品价值991.9元,包括即食海参酱香牛肉、活冻鲍鱼、酱板鸭、卤猪肉等价格较高商品,直接装入购物袋带走。看完视频录像后,杨某辩称不了解自助收银,所以才会操作错误少买单。但在一个又一个事实铁证面前,她最终哑口无言,表示认罪认罚。

深晚记者了解到,杨某出生于1979年,中专文化,家境优裕,自己经营公司,家住龙岗区中心城某高档住宅小区,她并非无力购物,但看到超市的自助结账通道有机可乘,便心存侥幸起了贪念,一错再错,以至习惯成自然,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

龙岗区人民法院另查明,杨某家属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新城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见证下代为退赔超市6800余元,与盒马鲜生龙翔店达成和解协议。盒马鲜生龙翔店出具收据,表示对被告人杨某不再追究。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杨某多次实施盗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她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属积极退赔被害超市的损失,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