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贷”诈骗团伙一审宣判 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最高4年
2021-01-20 09:15
来源: 深圳晚报

跨境“网贷”诈骗团伙一审宣判 12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最高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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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跨境“网贷”诈骗团伙案一审宣判

12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2个月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月20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跨境“网贷”诈骗案,被告人王某等12人使用所谓的“贷款”手段,对多名被害人实施巨额诈骗。

据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徐某、阿政、沈某、老侯、老黄(均在逃,另案处理)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中缅边境的缅甸一侧组建了一个专门针对中国境内人员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该集团人数众多、组织架构清晰,主要分“老板”“财务”“管理员组长”“业务员”及提供转移赃款银行卡的人员,分工明确、管理严格。

“业务员”以提供网络贷款为诱惑,利用事先开发设计好的宜信普惠App(后改名为宜信财富)等虚假贷款诈骗软件,通过微信或QQ与被害人沟通申请贷款事宜,再通过软件后台恶意修改被害人提交的收款银行账号等数据谎称系统异常,进而要求被害人交纳申请金额10%至30%的保证金,之后继续以“需要银行流水”“申请成功后会返还相关金额”等理由要求被害人转账。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逃、另案处理)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中国境内预谋并纠集江某等5人,收购或收集用于收款转移资金的银行卡,供犯罪集团收取和转移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12人无视国家法律,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其中7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5人参与诈骗数额巨大,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2个月,并处罚金共计27万余元。随案移送的作案手机12部予以没收,同时依法向被告人追缴赃款退还被害人。

【温馨提示】

办案法官提醒市民,如确需贷款,请一定要到银行等正规信贷机构办理,不要轻信陌生来电和短信推销。如有疑问,可立即拨打反电诈电话96110咨询。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