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月1日起实施
2020-12-25 17:0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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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1月1日起实施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2月25日讯记者 赵文硕 唐娜 实习生 李玉春 赵胜男《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12月25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立法背景等相关情况。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跃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徐开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肖志家、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黄祥钊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高质量营商环境作支撑

深圳本年前三季度GDP同比增长2.6%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从早期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创业投资条例,到近期的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科技创新条例、个人破产条例,再到今天的《条例》,深圳始终坚持“以法治引领改革,以改革促进法治”,以高质量立法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据了解,2020年前三季度,深圳GDP同比增长2.6%,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1.0%;商事主体超过350万户,增长9.0%;民间投资增长22.1%,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超3000家,实际使用外资增长7.66%。

郭跃华表示,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表明,深圳优良的营商环境,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的高度认可,已经成为深圳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运行的重要保障和核心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郭跃华

“服务企业,企业至上”

《条例》9章130项条款在六大领域进行创新探索

“服务企业、企业至上”是深圳营商环境改革始终坚持的核心理念。郭跃华表示,本次《条例》结合深圳实际,从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重点环节、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营造优质平等经营环境、创新融资便利模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健全权益保障机制等六大领域,设置9章130项条款,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全面衔接国际通行规则为重点,在多个领域大胆改革探索。

其中,《条例》明确不得设立预选供应商名录等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明确建设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所有涉企政策通过平台统一发布;明确要求健全地方财政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机制,采用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风险分担、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明确行政机关违法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充分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多方位提升企业办事效率

“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引领全国

对于《条例》中涉及商事登记方面的突破和创新,李军介绍说,深圳市商事主体数量与创业密度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都位列第一。《条例》中明确实行商事主体所有开办事项一网通办,申请人只要填报一次信息,一天之内就可以办结企业开办的所有事项;推动涉证照业务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简化企业准入手续;推动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多报合一”制度,将涉及社保、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的年报制度进行整合;明确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效力;优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建立市场主体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创设“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这项制度将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军

融资是事关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去年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深圳融资获得便利度位居大中城市前列。在优化融资方面,肖志家介绍道,《条例》在第五章列出15条,内容包括完善职责分工,形成更强工作合力;坚持激励惩戒并举,稳定市场预期;注重制度平台建设,优化融资服务体系;联通港澳市场,拓宽跨境金融业务四大亮点。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级巡视员肖志家

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是城市建设的发展趋势,2018年、2019年,深圳连续两年在全国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位列重点城市第一位。在答记者问环节,徐开军介绍道,《条例》在第三章专门列出“政务服务”一章,总共34条,以法的形式固化了深圳市近年来的改革成果,对下一阶段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了要求,为下一步“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明确了方向、提供了保障,并推出了一系列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和全国引领的举措。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徐开军

徐开军表示,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作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改革牵头部门,接下来将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应用,在“一网通办”的基础上,强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全力推进智慧政务服务建设。

提升行政机关执法效能

《条例》为政府部门行为戴上“紧箍咒”

“本次《条例》规定了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什么应该干,什么不能干’,明确了企业‘享受什么服务,得到什么保障’。”郭跃华表示,本次《条例》就是规范政府部门行为的“紧箍咒”,是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护身符”。

黄祥钊介绍说,《条例》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实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推行执法部门间协同监管等手段规范和改进日常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信用管理。

市司法局一级调研员黄祥钊

《条例》同时建立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的体制机制,规定建立信用信息异议制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健全商事调解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

郭跃华表示,《条例》出台后,深圳将“打组合拳”,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学习《条例》的发展形势;细化落实责任分工,将《条例》的推行化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并充分发挥人大的民主监督职能,由人大定期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发布会上,郭跃华还透露,深圳已经成立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聘请了一批关心城市发展、营商环境的热心企业家,为政府营商环境的改进提意见和建议,同时,还将参考外部智库专业指导,对标国际一流先进地区,为深圳出谋划策,切实保障改革实效。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