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海洋事业拥有34个全国之“最”
2020-10-14 09:01
来源: ​羊城晚报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海洋事业拥有34个全国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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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2020年10月14日讯 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海洋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广东海洋事业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因海而兴的历史发展特征十分明显。改革开放以来,广东海洋事业蓬勃发展,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5年保持全国首位,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为全国海洋事业提供了重要实践和经验示范。

1.在全国率先开发沿海

1979年,广东提出在深圳、珠海、汕头兴办出口加工区,得到中央同意并获批成为首批沿海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3个经济特区的成立,为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广州、湛江等沿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创办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沿海农村的实施,为广东海洋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2.在全国率先吹响向海洋进军号角

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广东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海洋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海洋发展战略,正式吹响向海洋进军的号角。先后共召开七次全省海洋工作会议并以省委省政府的名义相继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海洋渔业的决定》《关于推进海洋综合开发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决定》《关于促进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决定》《关于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努力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决定》,对海洋开发作出部署,为广东海洋事业快速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3.颁布实施全国第一部海域使用管理政府规章

1996年5月,《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以广东省政府令颁布实施,成为全国第一部海域使用管理政府规章,开创海域使用立法先河。

4.发放全国第一本海域使用证书

1998年,广东率先批准海域使用费征收标准,出台了《广东省海域使用费征收标准》,制定了《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设计并印制海域使用权证书,发放全国第一本海域使用证书,率先在全国建立海域使用证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为全国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5.印发全国首部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

2001年12月,广东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成为全国首部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

6.率先列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

201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广东、山东、浙江三省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积极拓展国民经济发展空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探索建立适合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2011年7月,国务院批复《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东海洋经济上升为国家战略。

7.较早公布实施省级海岛保护规划

2011年,广东印发《广东省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是国内较早公布实施的省级海岛保护规划之一,对广东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起到了规划引领和支撑管理的作用。

8.制定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技术规范

广东是全国较早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研究的沿海省,先后组织开展珠海市小蜘洲、二洲岛,惠州市惠东三角洲的使用权出让价款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形成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价值评估技术规范》,2017年1月1日起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实施。

9.编制全国首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2017年10月,广东省政府、国家海洋局联合编制《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成为全国首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该规划提出构建“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总体格局,逐步实现陆海统筹,为沿海省份编制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推进海岸带区域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等提供了借鉴。

10.广东诞生全国首个公益性用岛

2017年,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改革意见,广东开展三角岛市场化出让试点,三角岛成为广东第一个以市场化方式出让的海岛,同时也是全国首个以“公益+旅游”模式开发的无居民海岛。

11.率先在全国推进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工作

2019年5月10日,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并实施《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办法(试行)》。标志着广东无居民海岛的经营性开发利用打开一条市场化通道。

12.开展了我国首次远洋科学调查

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广东开始进行远洋科学调查。继从近海到南海的海洋调查之后,广东对海洋资源认识的进程向远洋迈进。1976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向阳红5”远洋调查船,首次驶往太平洋中部特定海域,为中国运载火箭试验海区选划工作进行综合科学考察,是中国首次远洋科学调查,揭开了中国大洋科学考察的序幕。

13.开展了我国首次远洋渔业调查

1986-1993年,南海水产研究所进行“贝劳海域远洋渔场探察与钓捕技术研究”,派出“南锋701”“南锋703”海洋渔业调查船对贝劳海域进行远洋调查。这是中国首次赴南太平洋贝劳海域开展远洋渔业调查和生产性试验,填补了我国大陆远洋渔业的空白,为我国在世界各大洋的远洋渔业资源调查提供了宝贵经验。

14.开展了我国天然气水合物首次调查

1999年10月,为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西沙海槽天然气水合物资源前期调查”项目,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奋斗五号”调查船开启了中国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的处女航,在西沙海槽开展高分辨率多道地震调查,由此揭开中国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的新篇章。

15.开展了最大规模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

2004-2011年,按照国家海洋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广东开展了全省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此次调查是广东历史上组织开展的最大规模的综合调查,也是迄今为止中国内水、领海及附近海域调查项目最全、采用技术手段最先进、参与部门和单位最广泛、获得数据和成果最多的一项重大海洋基础工程。

16.开展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

2016年6月11日,原国家海洋局等5部委联合发文全面启动海洋经济调查工作,该项调查是国务院批准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项目实施为全面、系统掌握广东海洋经济基本情况,完善广东海洋经济基础信息,通过摸清广东涉海单位基本信息,掌握广东海洋经济现状,了解海岛海洋经济和临海开发区经济活动情况,完善海洋工程项目、围填海规模、防灾减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等基础信息,为省委、省政府科学谋划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17.岸线测量总长度居全国第一

2019年,广东完成了全省14个沿海地级以上市海岸线外业测量和内业处理工作,累计完成海岸线测量总长度约5800公里,其中,大陆岸线测量长度约4300公里,有居民海岛岸线测量长度约1500公里,测量总长度居全国第一。

18.我国首次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试采成功

2017年5月,由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承担的我国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首次试采成功。这是我国首次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成功。这一成功取得了天然气水合物试开采的历史性突破,打破了我国在能源勘查开发领域长期跟跑的局面,取得了理论、技术、工程和装备的完全自主创新,实现了在这一领域由“跟跑”到“领跑”的历史性跨越。

19.成立全国首个省级海洋创新联盟

2017年9月,广东成立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创新联盟——广东海洋创新联盟。联盟多次召开全省海洋科技创新座谈会、南澳科技行、海洋大数据圆桌峰会等,组织开展联合科考,建立成员单位资源共享机制。

20.建设全国首个海洋科技大数据平台

2018年11月,由广东湛数大数据有限公司开发的全国首个海洋科技大数据平台“海上云——国家海洋科技大数据综合平台”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第一个专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海洋数据资产运营的大数据平台正式诞生。

21.建设全球最大、亚洲首个无人船海上测试场

2018年2月,珠海万山无人船海上测试场项目建设正式挂牌启动。测试场陆续开展一系列的准备和试验,先后保障全球最大规模无人艇集群试验、全球首次无人移动地磁日变站系统试验、全国首次空天地海岛礁一体化测量试验,取得一系列重大测试成果。当年11月,万山无人船海上测试场正式启用,成为中国第一个经船级社认可的海上测试基地,也是全球最大、亚洲首个无人船海上测试场,标志着无人船艇测试认证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时代,可为国内外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开展第三方测试服务。

22.在全国率先成立地方海洋监测机构

1998年11月,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以省水产资源增殖总站为基础组建广东省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广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地方海洋环境监测机构。

23.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海洋环境专题预报室

2012年,广东建立全国首个以海洋渔业为专题的省级海洋环境专题预报室,正式开启地方海洋专题预报业务体系改革之路,不断提升“精细化”海洋预警减灾能力。据了解,该预报室可为海洋渔业、滨海旅游、渔业养殖、海上搜救等专题提供海洋环境服务保障预报业务。

24.在全国最早开展咸潮在线监测

2013年4月,广东省开启咸潮在线监测,是全国海洋系统中唯一开展咸潮在线监测的省份;同年,在阳江闸坡实施海洋环境精细化预报试点,是全国首批海洋环境精细化预报试点地区。

25.率先打造“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海洋观测网

2018年,广东率先在全国打造了“海陆空”三位一体的海洋观测网,累计建成各类地方海洋观测站点27个,海洋卫星数据应用中心1个。

26.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海啸监测预警全链条系统

2019年,广东建成全国首个省级海啸监测预警全链条系统。标志着广东自主开发建设地方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将极大提升广东海洋预警报基础水平,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支撑。

27.率先启动大规模人工鱼礁建设

2001年,广东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决议》,由省、市、县财政投入6.65亿元用于人工鱼礁建设。截至2017年底,建成生态型人工鱼礁50座、礁区面积达300平方公里。

28.率先建设美丽海湾

2012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十大美丽海湾”构想。2013年11月,省委召开的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座谈会提出在每个沿海城市都要建设若干个“美丽海湾”。

29.率先划定领海基点保护范围

2014年,广东率先完成7个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其保护范围,提出禁止在领海基点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可能改变该区域地形、地貌的活动等一系列要求。

30.举办“中国海洋第一展”

2012年开始,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海博会)在广东举办,截至2019年已成功举办7届。该展会是中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海洋博览会、国际性经贸展会,被誉为“中国海洋第一展”。2019年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在深圳会展中心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发来贺信。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海洋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海洋孕育了生命、联通了世界、促进了发展;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要加快海洋科技创新步伐,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培育壮大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促进海上互联互通和各领域务实合作,积极发展“蓝色伙伴关系”;要高度重视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碧海蓝天。

31.编印全国首部海洋经济地图

2012年广东正式发布《广东海洋经济地图》。这是国内首部海洋经济地图。2019年发布的《广东海洋经济地图》(2019版),分为资源篇、成就篇、战略篇、奋斗篇和筑梦篇五部分,地图紧扣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突出展示了广东重点发展海洋六大产业,打造广东产业体系新支柱的发展思路。

32.编印全国首部省级海洋发展报告

2015年9月,《广东海洋发展报告》正式刊印。这是全国首部全面阐述广东海洋事业发展历程的综合性报告,也是中国沿海地区第一部省级海洋发展报告。

33.举办首届中欧蓝色产业合作论坛

2017年12月8日至9日,首届中欧蓝色产业合作论坛在深圳举办。作为2017“中国—欧盟蓝色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作论坛以“蓝色伙伴·合作共赢”为主题,旨在深化中欧双方海洋领域的产业、技术、投融资等系列交流与合作,倡议建立“国际蓝色产业联盟”,推动建设“中欧蓝色产业合作园”,在中欧涉海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之间形成互利互信的蓝色伙伴关系,引领全球蓝色经济可持续发展。

34.海洋生产总值连续25年居全国首位

据统计,2019年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在全国率先突破2万亿元,达21059亿元,同比增长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9.6%,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23.6%。广东海洋生产总值已连续25年位居全国首位,成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的核心区之一。(记者赵燕华 通讯员 冯建奎)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