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实现“住有宜居”
2020-10-12 07:59
来源: 深圳晚报

深圳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实现“住有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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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圳公共住房项目效果图。

原标题: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

深圳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10月12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杜婷)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40年来各项事业取得显著成绩,着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近年来,深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持续深入开展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推动深圳住房保障制度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完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努力实现“住有宜居”

在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光侨路与科裕路交会处东侧,长圳公共住房项目施工现场机器轰鸣,施工人员井然有序地忙碌着,工地上恢复了往日热火朝天的景象。长圳项目不仅是深圳规模最大的公共住房建设项目,而且是目前全国在建最大的装配式建筑社区、全国最大装配式景观社区,总建筑面积为116.44万平方米,预计于2021年建成,届时将提供公共住房9672套。

实际上,在建的长圳公共住房项目是深圳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助力打造民生幸福标杆的一个有力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深圳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住有宜居。

实现住有宜居,是让广大群众安居乐业的初心使命。为实现这一目标,2018年,深圳率先推出“二次房改”,按照市场商品房占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占20%左右的供应结构,构建“4+2+2+2”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与此同时,深圳制定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等3个政府规章,意味着深圳构建“1+3+N”住房制度体系迈出“关键一步”。按照发展目标,深圳至2035年将建设筹集170万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于100万套。

加大公共住房建设与供应

提升市民幸福感

8月22日,恒大都会广场安居房项目在坂田星河领创天下启动选房,共提供1850套房源。当天8时,市民余先生便从福田区赶到了现场排队等候,最终成功认购了一套面积为85平方米的三房安居房。余先生兴奋地告诉深晚记者,以优惠的价格认购了自己心仪的安居房,能在深圳拥有属于自己的安居之所,心情非常激动。

近年来,深圳持续开展大规模公共住房建设行动,明确八大供应主体、探索六类(十五种)建设筹集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工改保”等方式参与公共住房建设,构建多主体供给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建设筹集40万套目标,缓解市民“住房难”问题。

其中,在完善人才安居方面,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已累计开工项目42个,涉及住房5.7万套,累计完成筹建房源11.3万套,实现房源供应3万套,服务2000余家企业、各类人才6万余人。深圳正稳步推进落实“安居+”发展战略,奋力打好高质量转型发展攻坚战,打造“住有宜居”民生幸福标杆。

按照目标,今年深圳预计建设筹集公共住房不少于8万套、供应4万套,截至9月底,已建设筹集4.71万套、供应2.03万套。下一步,深圳将进一步扩大住房供应力度,着力缓解群众“住房难”问题,让市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随着深圳加快形成“1+3+N”住房制度体系,大力建设筹集公共住房,相信像余先生一样能够享受公共住房带来的福利的市民会越来越多,也为深圳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和宜居环境、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率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房住不炒”促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直以来,深圳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手段。深圳自2016年实施新一轮房地产市场调控以来,先后出台“深八条”“深四条”等文件,严格执行限购、限贷、限售、限价、限户型五限政策,深圳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实现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在加强住房价格指导、促进住房供需平衡方面,深圳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虚假广告、恶意炒作二手房价等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据悉,深圳去年出台了打击哄抬房价5条措施,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971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3份,立案查处43宗,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今年,深圳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价稳量增”,深圳加快住房预售审批,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同时调整普通住房标准,降低了刚需购房成本。今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和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工作要求,深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新八条”),发布了8条新措施,包括适当调整户籍居民购房条件,规定社保和个税缴纳时间,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连续缴纳36个月个税或社保才能购买商品住房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促进深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认为,“新八条”政策涵盖了行政、金融、税收等方面内容,是对深圳既有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化完善,对于构建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深圳持续增加商品住房供应,今年新开工商品房1200万平方米,是往年600万平方米至800万平方米的近两倍;下半年计划入市商品住房项目80多个,预计供应房源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超5万套。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