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现场对小车驾驶员裴某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6mg/100ml,随后将其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79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的标准。
当民警询问其为何冲卡时,裴某旺却是这样说的。
裴某旺:
自己当时车速比较快,没有留意到有交警查车,等到临近查车点时才看到有交警挥手示意其停车,然而已经冲过去了,后来想着既然已经过了查车点那就不停车了。
因为车开得快所以看不见交警查车,怎么交警还有瞬间隐形技能?
据裴某旺供述,9月7日22时,其与朋友在龙华区观澜章阁汾兰牛肉店吃饭,期间裴某旺喝了三瓶啤酒和两、三杯白酒。23时30分,裴某旺叫了代驾,随后代驾送裴某旺前往观澜新城的胡桃里音乐餐厅,期间裴某旺又喝了三、四杯啤酒。凌晨2时30分许,裴某旺驾驶车辆准备回家,行驶至交管所路段时冲卡离开查车现场。
遇到交警查车时非但没有停车配合检查,反而驾车离开,企图躲避交警查处。
目前,裴某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于2020年9月9日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且不说喝酒对人的身体危害,酒精入口,再试图开车驾驶,实则对人的驾驶操控大有影响,在酒精的麻痹下,人的身体、行为皆不受控,酒后驾驶机动车、骑行电动车,无异于移动的“定时炸弹”。
酒精对驾驶人的影响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