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方便!在深圳“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2020-09-02 09:1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超方便!在深圳“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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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超方便!在深圳“足不出户”就可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9月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9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该局全力做好参保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提供以网页服务、微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为阵地的“互联网+经办服务”智慧社保服务模式,实现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足不出户”。市社保局同时提醒广大参保人,不要急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社会保险参保记录是终生保留的,社保转移产生的影响,主要在退休后的养老待遇,在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转移。

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这样办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入:一是没有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依法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二是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领取地确定为深圳的。

据介绍,办理养老保险转入手续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由本人或者参保单位到全市任一社保服务厅办理;二是在网上申请,无需申请人到窗口办理,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影像材料,实现足不出户线上办理;三是从省外转移到深圳的,还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即可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在跨省接续时,临时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人员(注:2010年1月后在广东省内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可办理养老保险转入。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这样办

什么条件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呢?据市社保局介绍,转出条件以异地社保机构审核为准,如已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交转移申请,并且异地社保机构发送同意接收联系函的,均可办理转出。

参保人如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可通过社保个人服务网页申请打印,也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1040台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将凭证交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特别提醒参保人,如需转移到外省的,务必打印跨省缴费凭证;如需转移到省内其他地市的,务必打印省内缴费凭证。

转移到外省的,如转入地社保机构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的,可不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直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http://si.12333.gov.cn)或“掌上12333”,选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申请”功能,填写转移申请信息,通过人脸识别认证本人身份后,发起转移业务申请。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结果,这样查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的信息和结果,可通过单位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和个人服务系统查询。用人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查询员工养老保险接续(转入)结果。参保人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官网(网址:http://hrss.sz.gov.cn/szsi/),通过政务服务中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进度查询”了解简单的转移进度;也可通过本人实名登录社保局个人服务系统(网址:https://sipub.sz.gov.cn/hspms/)、“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后进行查询详细转移接续进度和信息表。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