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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促学,坪山区开展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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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促学,坪山区开展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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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高坪山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权益,8月6日上午,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普法办联合坪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杨涛)为推动《民法典》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高坪山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保障人民权益,8月6日上午,坪山区司法局、坪山区普法办联合坪山区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民法典专题庭审观摩活动。

举办此次活动是将法庭审判工作和学习《民法典》深度有效结合。接下来,将强化多部门联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来营造全区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庭审案件为一宗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67岁的原告系某小区的住户。某天清晨,物业保洁人员对小区大堂进行拖地导致地面湿滑,原告穿着拖鞋途经大堂时不慎摔伤,造成右股骨骨折及坐骨神经损伤,经鉴定,原告的伤情为两个九级伤残。原告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紧密相关,涉及多方责任认定,普法价值强,宣教意义大。

据了解,除了现场旁听庭审,活动还开设了庭审直播和录播回放,超过2000人次观看庭审直播全过程。庭审持续了近2个小时,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认真聆听了整个庭审过程。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旁听人员跟随庭审节奏,了解案情及取证质证过程。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并对《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篇进行了探讨。

 


参与旁听的领导干部纷纷表示,庭审观摩活动是一堂非常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课,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更需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下联动形成强大声势,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法立于上,教弘于下”。民法典诞生以来,坪山法院自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对民法典的宣传、解读和普及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让群众走近民法典、了解民法典、运用民法典,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宣讲过程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使民法典宣教由平面走向立体,由静态转为动态,由抽象变得鲜活,加深群众对民法典的认识,营造自觉尊重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坪山区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以行促学,推动全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民法典权威,继续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旁听庭审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提升依法治区能力,推进坪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全区营造“尊重民法典、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法治示范城市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贡献力量。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