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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可视化系统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类案检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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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可视化系统化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建立类案检索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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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院将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可视化、系统化”类案检索机制,将类案检索纳入审判工作流程,拓展“智审”思路和能力的同时,有效提升速裁审判质效。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8月3日讯(记者 张玲 通讯员 杨莹)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审判监督管理配套改革,在繁简分流试点工作中激发速裁审判的活力和潜力,记者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院将积极探索建立“标准化、可视化、系统化”类案检索机制,将类案检索纳入审判工作流程,拓展“智审”思路和能力的同时,有效提升速裁审判质效。

出台意见检索流程标准化

2020年3月30日,速裁庭出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庭关于类案、关联案件检索的工作意见(试行)》,对类案检索工作做了细化区分:对速裁案件,在审理前进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对合议庭存在不同意见等11种情形的案件,进行类案强制检索。同时,根据审判流程标准化的要求,从检索的途径、检索的具体步骤、检索结果的使用,再到检索汇总统计,检索报告的总结归纳和系统化运用,都进行了精细化规定。2020年1月—6月,深圳中院速裁庭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5次,讨论案件161件,其中类案、关联案件检索的案件占比为96.89%。

三级分类检索报告可视化

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检索报告三级分类适用:对于拟提交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可能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适用以类案精析为基础的报告式结论,通过对要素进行全面梳理对比,分析得出处理意见;对于检索结论清晰无争议但按规定应当检索的其他案件,适用表格式结论;对于承办人根据案件审理需要进行的检索的其他案件,在电子卷宗中备注基本检索情况。

集中归档检索运用系统化

为避免重复检索,整合检索资源,深圳中院通过建立检索报告数据库,形成检索报告集中归档制度。承办法官应当在案件审结后及时将该案件对应的类案检索报告、类案检索表归档,并在归档时注明检索人、检索时间,以及检索结论的参照使用和参考使用情况。为促进检索结论的系统化运用,由专人对归档数据进行管理,并定期归纳整理。为了方便日后查找和使用,实行一案一标签,对检索报告编制个性化检索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主标题(当事人以及案由)、摘要(50字内简要概述结论意见)、关键词(有效的检索关键词),并按照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编进行分类归档。

下一步,深圳中院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进一步优化、完善类案检索工作,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对繁简分流改革的支持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