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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小案|为泄私愤恶意报警,谎称“遭抢劫”?拘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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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小案|为泄私愤恶意报警,谎称“遭抢劫”?拘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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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7月11日18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名男子称自己刚刚遭遇抢劫:“两个男的从白色面包车上冲下来,抢走了我的金手链后,就坐车逃跑了!手链价值两万五千多元人民币……”

“110吗?我被抢劫了!”

7月11日18时许,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福田派出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一名男子称自己刚刚遭遇抢劫:“两个男的从白色面包车上冲下来,抢走了我的金手链后,就坐车逃跑了!手链价值两万五千多元人民币……”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抢劫?这一报警电话引起了接警民警的高度重视,立即指派警力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并联系报警人了解情况。

“遭抢劫后果严重,必须快速赶到,第一时间保护好受害人!”心里这么想着,出警民警的路赶得更快了!

然而,民警匆匆忙忙赶到后,却没有看到报警人。当民警拨打电话联系报警人时,其态度却异常恶劣:“你们出警太迟了,我已经离开了!”随后挂断了电话,民警不禁一阵愕然。

是真的出警迟到了?根据出警记录显示,民警从接警到出警再到现场,仅用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并未出现超时出警等情况。

而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民警多次拨打电话联系报警人,希望了解清楚案发情况,但均遭到报警人的恶劣回应——恶语相向,不肯多说信息,也不肯露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和查看公共视频后发现,报警人所述被“抢劫”的情况并不属实。根据种种蛛丝马迹,民警初步怀疑报警人在“谎报案情”。

经分析研判,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陈某是某安保公司的一名员工。随后,民警立即与其联系,并开展法律宣讲工作。最终,陈某主动前来福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自己谎报案情的前后经过。

原来,违法行为人陈某之前在内地打工与人发生争执,额头被打伤,二人随后报警处理。然而,当地警方给出处理结果后,陈某却对处理结果心怀不满。

2019年12月,陈某来深打工。7月11日,正在工作的陈某感觉头部隐隐作痛,就联想起了“陈年往事”,萌生了“测试一下深圳警方”的念头,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殊不知,正是这无知的举动,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因“谎报案情”被福田派出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处罚。面对该处罚,陈某后悔莫及。

警情是治安的“晴雨表”。因为心怀不满而随意报警,这不仅是对警力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是对其他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

警言警语:

福田派出所 民警张夏明

110是重要的公共资源,也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坚实防线,不得随意浪费。对于虚假报警、谎报案情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厉打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