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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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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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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隧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继续对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实施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全市长隧道、特长隧道通行。

二、本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从事国标GB12268-2012《危险货物品名表》和《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列明的危险货物品运输的车辆。

三、本通告所称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1000米且小于等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特长隧道是指长度大于3000米的道路交通隧道,具体包括:福龙路横龙山隧道、彩田路新彩隧道、南坪快速塘朗山隧道、广深沿江高速东滨隧道、盐坝高速大梅沙隧道、盐坝高速林场隧道、盐坝高速田东隧道、盐坝高速夹门山1号隧道、盐排高速盐田隧道、深盐路梧桐山隧道、惠盐路盐田坳隧道、福洲大道凤凰山隧道、爱群路大眼山隧道、坪西路迭福山隧道、葵坝路葵坝隧道。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严处。

五、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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