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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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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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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技改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该司拟于近期申请补办生产性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该项目用地范围均处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0日。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办理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技改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项目位于盐田港后方陆域横盐公路东北侧,宗地号J313-0025,该项目总用地面积44212.89平方米,现状总建筑面积14977.65平方米,其中生产性用房属于未批先建建筑,并于2015年7月进行规划确认,确认面积535.61平方米。

该司拟于近期申请补办生产性用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该项目用地范围均处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0日。公示期内,如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飞灰稳定化技改项目生产性用房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盐田区海景路十号,邮编:518081)。本公示自公告之日起,也将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pnr.sz.gov.cn)同时发布(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25354341)。

附件:公示平面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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