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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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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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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7月2日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7月2日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根据有关要求,现将我委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单位按照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的要求,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然后依次点击“切换区域和部门”—“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填报工作。

二、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已获奖项目优先提名。

三、我委不予提名的项目包括:

(一)已获得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

(三)申请资料经审核不符合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的;

(四)公示拟提名,存在异议但未妥善处理的。

四、项目各完成单位、各完成人的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在申报前,应按省科技厅的通知要求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过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申请。

五、提名时间安排:

(一)受理系统开放时间:7月15日9:00;

(二)完成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8月14日17:00;

(三)我委提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8月28日17:00;

(四)书面材料送交我委的截止时间:9月7日18:00。

六、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一)经我委在网上最终审核并填写了提名意见后,完成单位方可生成正式版的PDF格式提名书。

(二)完成单位须备齐书面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和附件合并用线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装,首页无须另加封面。

主件为该项目正式版PDF格式的打印件,必须与系统填报内容完全一致,不得再自行修改。完成人必须亲笔签名,完成单位名称必须与法人单位公章一致。

附件可以是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内容应与系统上传内容一致,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附件合计不得超过75页,超过不予受理。

(三)请申请单位务必于9月7日(星期一)18时前,将书面材料交至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1080室,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期提交书面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七、获得本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我委将给予配套奖励。

八、联系电话:88103475、88102264、88102159。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