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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钱罐子“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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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侦关于“钱罐子“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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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中实恒创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钱罐子”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持续加大对深圳前海中实恒创投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钱罐子”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办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已于2020年6月28日对平台犯罪嫌疑人张某、姜某某、陈某某等6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孙某和卢某某等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二、警方将继续对该案进行深入调查,进一步推进数据鉴定、资金审计等工作。

三、南山警方郑重敦促各借款方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尽快归还欠款至“中实恒创投专案待收款专户”。同时,公安机关再次告诫钱罐子平台涉案工作人员(含离职人员),应主动将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全额退缴至专案待收款专户中(账户名:中实恒创投专案待收款专户,账号400002033800002642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注明“还款方信息及资金用途"),并主动到案说明情況,争取从轻、从宽处理。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