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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后 应同时办理停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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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后 应同时办理停领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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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谁也不想失业,但万一就业不顺导致短期失业,没有稳定收入,失业保险就有大用处了。劳动者“被离职”后,每月有1980元“保底钱”,符合条件就能领!

原标题:领失业金期间找到工作后 应同时办理停领失业金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6月3日讯(深圳商报记者 徐恬 李莹)谁也不想失业,但万一就业不顺导致短期失业,没有稳定收入,失业保险就有大用处了。劳动者“被离职”后,每月有1980元“保底钱”,符合条件就能领!同时,深圳市社保局提醒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要同时办理停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离开深圳到异地就业也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形;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将被处以罚款,还可能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要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只要满足申领条件,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劳动者,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什么叫“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照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据了解,从2018年5月1日起,深圳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1980元/月。

劳动者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包括生育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补贴;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四、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此外,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保障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从2020年5月起,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由市社保经办机构统筹发放,当前发放的是4月份的价格临时补贴。根据市发改委通知,我市4月份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292.5元/人。

据了解,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联动机制:(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 (二)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相关价格指数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负责提供,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或中止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函告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与缴费年限相关

职工小王(男,非深户)已经在深圳参保缴费满3年,之前一直就职于A公司,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两个月后跳槽到了B公司,工作满1个月后,B公司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小王能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能领几个月?如果领完失业保险金期满当月刚好满59周岁,又能领几个月?

据了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一、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二、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实际缴费核定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但是:若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即失业保险金最长可领取36个月。

因此,小王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小王在深圳参保缴费满3年(未满4年),可以领取失业金3个月。如果小王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第3个月时,刚好满了59周岁,社保机构将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加上继续待遇,小王可领取15个月失业保险金。

有不少劳动者关心“失业保险金是否一生只能领一次?”对此,深圳市社保局表示:不是。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的应同时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找到工作,要同时停止领取失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离开深圳到异地就业也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形。

失业保险金停领可以自助办理,参保人可通过“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服务终端、个人网上服务系统、i深圳、粤省事自助办理失业金停领业务。

微信办理停领方式:第一步、“刷脸”登录“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第二步、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待遇申领→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网页办理方式:第一步、点击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停领;第二步、按提示输入相关内容,申请停领失业保险待遇,即时出具《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决定书》,申请人在网上签收。

失业保险金停领也可以线下办理,申请人向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违法领取失业金,将承担哪些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等,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数额超过1万元,或虽未达到1万元但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的”行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开辟多种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为方便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深圳市社保局开辟多种线上、线下申领渠道。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可选择“不见面”途径、不出门就能办理失业金申领。

微信办理方式:第一步、关注“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便民服务→个人业务办理→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第二步、仔细阅读“温馨提示”“申请须知”以及“本人承诺”,点击“已阅读并同意”,进入办理页面;第三步、看到失业登记信息,录入本人联系方式、待遇发放银行信息【重点注意发放银行应为本人深圳市九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活期账户或借记卡,金融社保卡银行功能已激活的,待遇发放银行默认为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点击确认后,申领成功;第四步、办理成功后可在首页待遇信息查询中,查看待遇信息。

网页办理方式:第一步、点击进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在线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申请;第二步、根据温馨提示,选择不同情形。即办业务选择“第三种”;第三步、填写待遇核定信息,重点注意发放银行应为本人深圳市九大商业银行活期账户或借记卡。金融社保卡银行功能已激活的,待遇发放银行默认为金融社保卡银行账户;第四步、查看申领结果,核发的失业保险待遇将于次月起按月发放。

还有多种线下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一、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服务;二、推出自助终端服务,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失业员工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共有223个、自助终端网点892个、自助终端设备1144台,不受参保辖区的限制,真正实现“同城通办”。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