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对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项目拟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拟使用林地基本情况
用地单位或个人 | 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 |||
项目名称 | 光明科学城拆迁安置房项目 | 项目类型 | 2-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 | |
项目批准机关 |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准文号 | 深发改〔2019〕65号 | |
被用地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 | |||
使用林地面积(公顷) | 0.9435 | 使用期限 | 永久 | |
备注: |
二、公示时间
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杨哲圣
联系电话:0755-23466617
传真号码:88219876
电子邮箱:gmdzsjk@pnr.sz.gov.cn
附件: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