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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接受数据共享银行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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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开接受数据共享银行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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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并通过我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全体业主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信息。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并通过我市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向全体业主实时公开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信息。为深入贯彻落实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根据业主共有资金账户推进工作进度,现公开接受第一批数据共享银行申请。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服务内容:数据共享银行需提供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共管账户)开户、查询、转账、大额资金转账监管等金融服务,与物业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系统对接通过专线共享信息,按要求向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准确、安全推送共有资金账户数据,并承担系统后续运维费用等。

  二、接受申请对象:基于保障广大业主共有资金安全,兼顾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户、转账等业务便利,凡在2020年3月1日前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在深圳市设立分行级或以上经营机构,网点设置在我市行政区和功能区中至少覆盖7个区的商业银行,均可提出数据共享申请。

  三、具体申请方式:持银行正式公函向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四、函件接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一楼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收文窗口(联系电话:0755-83785012)。

  五、申请截止时间:本次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六、后续工作开展:(一)与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签署协议,协议将载明银行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将按照接受申请的顺序,依次开展后续系统对接工作。

  七、业务咨询电话:有意向的商业银行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协议内容和具体系统对接事宜,可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755-82764358)。

  特此公告。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