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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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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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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重装函﹝2020﹞43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附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申请材料要求(含附件1-1至1-4)

  各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9〕2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二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工重装函﹝2020﹞43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生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工信部发布)内装备,且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投保的企业;以及已获得保险补偿且连续投保,但补偿未满3年的企业,在投保装备全部交付用户、保单正式生效、累计保费满20万元后,可集中申请保险补偿。

  二、申请程序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装备制造企业(含中央企业)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并于2020年3月27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材料(地址:市民中心C区2053室)。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银保监局初审、推荐后报工信部。

  三、工作要求

  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有所延迟。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抓紧时间,严格对照申报材料要求,逐一核实,认真填报,按时提交,并对材料客观真实性负全责。

  特此通知。

  附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申请材料要求(含附件1-1至1-4)

  (联系人:李博文,电话:881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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