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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措施出台 视疫情防控情况允许现场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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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措施出台 视疫情防控情况允许现场开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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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市住房建设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3月11日,市住房建设局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人群合理延后房贷还款期限。

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锋介绍说,《若干措施》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以应急支持为导向,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手,解决当前受疫情影响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共有9条措施。

王锋说,此次疫情对深圳房地产市场冲击不小。从房地产市场成交来看,二月份的新房和二手房成交同比都下降了60%,预计这个影响将会持续到6月份。《若干措施》出台,将会有效缓解房地产企业的压力。

支持企业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若干措施》提出,对已批未开盘、已批在售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视疫情防控情况现场开盘、开放线下售楼处。

《若干措施》提出,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现场开盘活动、线下售楼处看房活动,应采取预约方式,分时分批有序进行。同时,推进房屋线上交易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实现房屋交易全流程线上化。

化解企业资金紧张和经营压力

《若干措施》提出,加快商品房网签进度,采用“即报即签”方式缩短商品房网签时间,提高网签效率。

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再要求提交项目资本金余额证明;一级资质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建筑工程款等项目相关费用按期足额支付前提下,可向监管银行申请解冻不超过预售资金总额的20%,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若干措施》提出顺延项目交付时间和开发资质办理时间。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交房日期可根据本地疫情结束时间顺延。受疫情影响导致开发资质(一级除外)不能在有效期内办理核升、延续的,可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规定申请办理。避免发生商品房交付违约纠纷和因资质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支持受疫情影响的购房人群和困难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给予住房按揭贷款还款政策倾斜,给予一定的帮扶。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鼓励各银行机构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

《若干措施》提出,本地疫情期间非深户居民购房者无法按时缴纳社保,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

《若干措施》还提出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多渠道增加住房有效供应,平衡供求关系。据悉,预计今年我市居住用地供应较去年将有翻倍的增长。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是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政策,并不影响我市房地产调控政策。我市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