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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关于中心医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一揽子保险业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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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关于中心医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一揽子保险业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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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因本次招标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将公示时间顺延4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止。④.雇主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每次限额不低于30万元加医疗费不低于3万元或每人每次限额不低于50万元加医疗费不低于5万元,附加24小时意外事故责任保险条款。

  因本次招标投标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现将公示时间顺延4个工作日,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止。投递标书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5:00pm)。

  为保障中心全体医务人员的医疗安全,确实做好保险保障工作,我中心招标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CC-ZWK/YL-20006

  二、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医疗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一揽子保险业务采购。

  三、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

  四、投标人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当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经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具有经营财产险业务资格的全国性商业保险公司,在本市设有分公司,能独立经营责任保险项目的法人,具有公立医疗机构三年以上医疗责任险服务经验。

  (二)本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①.医疗事故累积赔偿限额(含法院判决须医院赔偿):人民币不低于1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不低于20万元。

  ②.医疗损害事件及医疗意外事件累积赔偿限额:人民币不低于30万元。每次事件赔偿限额不低于5万元。

  ③.附加场所公众责任险累积赔偿限额:人民币不低于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

  ④.雇主责任险:每次事故每人每次限额不低于30万元加医疗费不低于3万元或每人每次限额不低于50万元加医疗费不低于5万元,附加24小时意外事故责任保险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包含中心全体医务人员传染性疾病在内。

  五、参加投标须提供相关资料:

  1、资格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符合招标项目需求的资格证明性文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请申请人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好派专人送达招标地点。投标文件需一式三份,密封于密封袋内,密封袋须有密封条,并加盖骑缝章(申请人单位公章)。密封袋表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自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止。投递标书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4日(5:00pm),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标书投递;

  请至我中心总务科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21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2212,电话:0755-2561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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