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与谦抑相济,司法保障下的防控更有力

严惩与谦抑相济,司法保障下的防控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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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检察院以2020年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对所有涉疫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

近日,深圳市检察院以2020年1号文件的形式,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对所有涉疫案件一律提前介入、一律专人指导、一律快速办理。

这三个“一律”,显示了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推动疫情防控的司法担当。作为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全面履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将为疫情防控注入强劲推力。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深圳一直强调依法防控,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深圳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开展疫情防控。而检察机关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处理,对相关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正是依法防控的具体体现。

比如,该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包括严厉打击涉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妨害传染病防治、妨害公务等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针对医务人员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侮辱等暴力伤医犯罪;涉防控物资的制假售假犯罪;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哄抬物价犯罪……从此前的相关报道来看,上述列举的犯罪行为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过,深圳检察机关的这一“硬核”举措,有望对潜在的相关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检察机关同时强调坚持谦抑慎刑司法理念,对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有突出贡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防止将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合同违约等行为作犯罪处理。

不久前,前海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时,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医院和医药企业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意义,秉持谨慎、善意执行的原则,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对医院和医药公司暂缓强制执行措施,为坚决打赢抗疫阻击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方面强调严惩、强调提前介入快速处理;另一方面,无论是检察机关坚持的谦抑慎刑司法理念,还是法院秉持的谨慎、善意执行原则,这样的刚柔相济,这样的力度与温度,展示的正是作为“法治城市示范”的深圳对依法防控的深刻理解、对法治的充分尊重。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