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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很大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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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垃圾分类这件很大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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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近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1月2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就此召开新闻通气会,对该条例进行解读,并介绍了条例施行后的监督执法工作。

垃圾分类,是时下全国民众日常生活中当之无愧的热词。从创新性地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到上线垃圾分类“志愿督导预约平台”,再到此次《条例》的出台,深圳2019年以来推进垃圾分类的一系列行动举措,紧紧牵动全体市民的心。随着《条例》正式实施,意味深圳市民垃圾分类步入法治时代,从“倡议分类”变为“强制分类”,由此传递出鲜明的信号:垃圾分类,不只是一种美好的理念,而是必须掌握的“生活技能”。

扔垃圾是一件很平常的事,但将其置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格局下,垃圾分类已称得上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的一种变革。文明新风的形成,需要倡导鼓励,也离不开明晰的刚性约束和制度规范。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法治轨道,以立法形式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的义务和责任,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有助于促进垃圾分类这一行为真正落实到每个人的身上。对于每一位市民而言,垃圾分类不再是一件可做可不做的“文明事”,而是一种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必须以认认真真的态度做好这件天大的“小事”。

立足城市的观察视角,垃圾分类不仅仅是建设更干净更整洁城市环境、推动城市品质提升的一项专业课题,也是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的一道重要考题。《条例》对垃圾分类全过程的职责划分、工作要求作了细致周密的安排,同时,针对深圳乃至全国各地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过度包装”“一次性用品”等社会关心的系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制度设计,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比如,家庭厨余垃圾的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重点,而《条例》在全国首创厨余垃圾拆袋分类投放制度;又比如在市民时常感到“为难”的日常废弃的花卉绿植、家庭废弃的药品药具等垃圾处理上,《条例》都作了相应的考虑和规范。

作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深圳垃圾分类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条例》的出台,既是深圳回应社会对垃圾分类热切关注、进一步推动垃圾分类全面实施的务实举措,也是对这座城市历年来垃圾分类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升华。期待《条例》为“垃圾分类”保驾护航,助推深圳垃圾分类工作不断破局,也为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提供经验。

做好垃圾分类,是以尺寸之力积千秋之功。正如有人说的,“积习确乎难改,然而积习一旦能改,这个城市会有新的升华。”垃圾分类一旦成为一种文明习惯,全体居民都将从中感知到文明新风的芳香。约束的意义,在于促使把他律转化为自律。无论是严格的制度规范,还是种种创新性激励举措,目的都在于推动垃圾分类从“脑海中的共识”走向“行动上的自觉”,让每个人动起来,真正使垃圾分类成为一种生活常态。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