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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非法占道施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今年查处路政违法187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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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非法占道施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今年查处路政违法1877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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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道路问题,截至2019年12月24日,执法支队共查处路政案件1877宗。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25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涂胜 通讯员 包宇峰)12月25日,记者从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获悉,为加强城市道路路政管理,切实解决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道路问题,截至2019年12月24日,执法支队共查处路政案件1877宗,其中查处擅自占用挖掘破坏设施类案件765宗,查处非道路交通标志类案件118宗,查处养护施工类案件203宗,查处其它类型路政案件791宗。


典型执法案例

未经许可就擅自抢挖道路 处10000元罚款

12月4日下午17时30分,执法支队盐田大队执法人员在辖区开展执法巡查,在巡查至北山道双拥公园段时发现某施工单位十几位工人正在路面施工,施工人员正使用挖掘机和拆除机在挖掘路面,施工现场未做任何安全围挡。执法人员当即亮明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要求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勘验取证。执法人员对施工现场负责人谭某进行询问取证时,谭某表示他们是深圳市某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根据公司要求开展电力改迁施工,施工从当天上午动工,目前已开挖路面面积为长30米、宽0.6米。


执法现场。

经核查,该处工程未获得施工许可,执法人员随即对施工工具机械依法予以暂扣,并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警示及围挡。通过进一步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定深圳市某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市民投诉 执法人员火速查处超期施工违法行为

12月16日,有热心市民通过“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留言,反映龙华区留仙大道人行道施工后并未修补完善,路面坑洼不平。收到市民投诉后,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进行跟踪调查。经查,该工程是市电力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高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道路已被开挖面积为长26米、宽3米、深2.4米。


执法现场。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占用挖掘道路许可证》,发现该许可证已超过许可期限,且未向辖区管理局申办延期占用挖掘许可。于是,执法人员责令施工人员立即停止施工。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施工单位深圳市高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批准的事项占用挖掘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该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发现以下违法占道行为欢迎拨打12328进行举报

不论是擅自挖掘道路还是其他违法占道的行为,都会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及安全隐患。对于各类违法占道行为必须要零容忍,市民如有发现违法占道行为,均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或者通过关注“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举报。    

常见的占道违法行为有哪几种呢?    

1.擅自占用挖掘道路或擅自占用道路施工;2.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道路,或擅自改变挖掘道路范围和期限,未办理变更审批手续;3.未在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4.占用、挖掘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5.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道路交通安全设施;6.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