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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方能老有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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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方能老有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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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提出深圳这座城市未雨绸缪“有备而老”的一系列新举措。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提出深圳这座城市未雨绸缪“有备而老”的一系列新举措。

深圳是座平均年龄仅30多岁的年轻城市,相较全国的总体状况而言,老龄化程度并不高。从现在开始就着手长远,构建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体系,实际上是保证深圳在未来发展中保持青春活力,不被养老负担拖累的必然与应然之举。《决定》的出台,可谓是未雨绸缪之举,“有备而老”,深圳才能从容地实现“老有颐养”的民生目标。

就深圳的现状来说,《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新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深圳市的老年人口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早期来深建设者几乎将同时步入老年人行列,深圳面临“断崖式”养老压力;二是户籍与非户籍老年人口严重倒挂,随迁老年人大幅增加,候鸟式养老特点突出。这两个特点决定了深圳老年人口占人口比率虽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老年人口增长却正在进入快车道。从这个角度来看,《决定》审时度势,推动深圳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正当其时。

人人都会老,尊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也是现代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圳城市虽然年轻,然而第一代创业者们却在悄然老去。让创业者们能够享有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的高质量养老服务,是深圳这座现代城市应有的责任,也是激励深圳不断前行的重要支撑。而对于随迁来到深圳的老人们来说,他们的到来,不仅能够让在深圳打拼、为深圳发展做贡献的子女们无后顾之忧,更安心地工作,他们还能帮子女带带孩子、做好后勤,这些随迁老人,也是我们这座城市不可多得的“财富”。《决定》提出,要切实推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充分彰显了深圳的城市包容度,也是城市文明与城市良心的具体体现。同时,《决定》还富有创造性地提出探索独生子女护理假,不仅有助于减轻家庭照护压力,也为弘扬传统孝慈文化,促进家庭和谐,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提供了制度保障。

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构建高水平养老和家政服务体系,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以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形式,为深圳养老作出方向性、长远性、原则性的制度安排,是对中央意见精神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也是一次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积极探索和实践,充分发挥了深圳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为深圳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增添了信心、注入了动力。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赵强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