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煖声音|第71期:禁带食物、翻包检查,到底合不合法?监管部门不能态度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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煖声音|第71期:禁带食物、翻包检查,到底合不合法?监管部门不能态度暧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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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带食物、翻包检查,到底合不合法?这是争议的焦点,消费者心中的疑惑需要监管部门来释疑。

据报道,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物且翻包检查引发的舆论风暴仍在发酵。美国迪士尼乐园总部公共事务部和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两日相继做出回应。前者称他们无法回复关于上海迪士尼的问题,后者称上海迪士尼不接受调解,不会就禁带食物、翻包检查等规定做更改。8月23号晚,上海迪士尼称媒体报道中的"不接受调解"说法不符合事实,并指出,这一诉讼仍处于未决阶段。

此前,针对此事,中消协发声支持大学生对上海迪士尼的诉讼。而据最新报道显示,上海监管部门对此事目前处于关注阶段。禁带食物、翻包检查,到底合不合法?这是争议的焦点,消费者心中的疑惑需要监管部门来释疑。上海迪士尼事件一爆出,网友反映,国内的诸多游乐场所也存在禁止食物外带、进行翻包检查的问题。在深圳,笔者经过欢乐谷时,场外广播放着:“请不要购买小摊贩的雨衣,欢乐谷是不允许自带雨衣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如果说商家此类行为合法,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与商家到法院进行诉讼或者调解。如果被定性为不合法,那么监管部门、消委会需要进行监督,规范商家的行为,做出有力的处罚规定,不能增长商家侵权的“底气”。界定的红线不能如此不清,相关部门的态度不能如此暧昧,甚至是模棱两可。

商家类似的侵权行为,相关法律条例已有说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而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的,不得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显然,我们需要一个清晰的界定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怼”和“刚”的勇气不是光靠嘴炮就能得来的。(梁煖)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陈苏雅]